本報訊 (記者 李卓洋) 沒有任何相關業務資質,卻謊稱是勞務輸出公司的經理,公開發佈介紹赴新加坡務工的信息,以收取勞務費接連行騙20餘萬元。昨日,灞橋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了一起利用虛假勞務公司向新加坡輸出勞務人員的詐騙案件。
  經審理查明,2012年4月,李昂(化名)在未取得境外勞務輸出經營資質,也沒有能力安排他人出國務工的情況下,製作了“陝西景程勞務輸出有限公司”和“新加坡創業電子公司”營業執照、公章、授權書等虛假資料,並用花言巧語欺騙左瑩(化名)投資了1萬元資金後,李昂在長樂東路租賃了一間門面房,當作“公司”的辦公地點。同年6月,李昂指使左瑩等人使用假名字,在辦公地點負責接待、咨詢和收費工作,另一名“工作人員”劉峰假冒面試官,對前來應聘的人員進行面試。
  至2012年9月,李昂以給新加坡創業電子公司招聘出國務工人員收取勞務費為由,共騙取劉某等7人勞務費、保證金、擔保金等共計219000元。在這期間,雖然左瑩和劉峰得知李昂用假的勞務公司進行騙錢,仍然參與其中。李昂將騙來的贓款分給左瑩、劉峰一部分當作提成,其餘全部揮霍一空。同年10月,當劉某等人到李昂的辦公地點去簽訂勞務合同時,發現辦公室已經人去樓空,才知道上當受騙。劉某等人報警後,公安人員將3名被告人相繼抓獲。
  灞橋區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昂、左瑩和劉峰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現金共計21.9萬餘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昨日,灞橋區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一個月、三年八個月、三年七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原標題:三嫌犯獲刑並處罰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xp96xpukg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