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化雅楠文李斐斐攝影
  閱讀提示|近日,開元大道瀛洲路至孫辛路段,基礎綠化帶內,一些樹木被人修剪得只剩下樹梢。“這些樹高20多米,把門面房擋得嚴嚴實實。”掩映在綠樹叢中的商戶紛紛表示。那麼,私自修剪綠化帶是否違法?如何讓既有規劃與環境現狀和諧一致呢?昨日,記者採訪了相關部門及專家學者。
  現場 2000多米長的綠化帶頻頻被人修剪
  昨日,記者來到現場進行走訪,“2007年開元大道通車後,這兩條基礎綠化帶,定位為高規格的,主要是防風固沙。”負責該路段的洛龍綠化所養護一部部長白國霞說,今年春節過後,從瀛洲路口至孫辛路口段,2000多米長的綠化帶頻頻被人修剪。
  在其指引下,記者沿路段發現,門面房前的綠化帶,均遭到不同程度的修剪:雪松距離地面4米左右的枝條全被剪去,正值花期的夾竹桃,密集的花枝被修剪得稀稀拉拉。
  隨後,記者走訪10餘家商戶,“我們也不知道誰剪的,反正這些樹木很礙事。”龍騰小區附近一家文印店的老闆則更直接,“大家都心知肚明,這些樹高20多米,把門面擋得嚴嚴實實。”
  孫辛路口附近的龍豐小區,一位修車的老人似乎也有說不完的苦衷,“路上有人車壞了,都看不見我家牌子,還些樹長得比高壓線還高,萬一哪天下雨漏電了,多危險啊,希望將大樹換小樹。”
  提醒 需向園林部門提出申請
  私自修剪屬違法
  市民私自修剪樹木,是否屬於毀綠行為?昨日,記者來到洛陽市園林局,綠化辦主任賴旭表示,根據《河南省城市綠化實施辦法》和《洛陽市城市綠化條例》,所有個人和單位不允許毀壞公共綠地,禁止私自修剪綠化苗木,更不允許私自改變公共綠地性質,進行其他建設項目,“如果需要大面積修剪苗木,可以向洛陽市園林部門提出申請。”
  對於將大樹換小樹的看法,賴旭指出,將高規格綠化現狀更改為低規格的,需要這些小區的業主單位統一到規劃部門提出申請,“在總綠量不減少的前提下,我們會根據規劃情況,酌情考慮。”
  專家 市民應主動讓綠
  或請園林部門“動剪”
  就此情況,記者採訪了洛陽市園林設計專家,河南林業職業學院園林系主任劉軍表示,該處門面房距離綠化帶過近,“不是綠化帶的事情,是開發商想實現土地利用最大化,根據城市道路建築紅線要求,道路兩側10米至15米為市政建設範疇,開發商應主動向後退,給綠化帶讓出空間。”
  劉軍指出,道路綠化帶是城市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市民應主動護綠,當綠化帶影響商業經營時,可與園林部門協商,在保證樹木和市民安全的前提下,對枯枝、雜枝、病枝等進行必要修剪。  (原標題:門前大樹遮店面私自修剪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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