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麗水6月19日電(記者 胡豐盛 通訊員 施海來)“編織”情網,以共同投資購買礦洞和用於礦洞經營為名,浙江浦江縣一男子趙某在三年多時間里虛構支付礦洞定金、轉讓款、轉名費、補償費、工資及賠償傷害藥費等事實從香港女子方某處騙取人民幣104餘萬元。事情敗露後,趙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15萬元。
  45歲的趙某,小學文化程度,以承包螢石礦為生。
  2010年4月,趙某通過互聯網QQ聊天認識香港一女士方某,並見面成為男女朋友。
  趙某聲稱自己經營螢石礦很賺錢,想去江西上饒投資另外一個螢石礦,但是資金緊張,想讓方某一起投資。方某見趙某為人真誠,願意與趙某一起投資。於是方某匯給趙某7萬元用作定金。
  後來由於投資的事情不順利,趙某在把定金揮霍一空後,萌生了繼續利用這次投資誘使方某繼續拿錢出來的想法。
  於是趙某謊稱原礦主要加價、向礦洞工人打架要賠償、礦洞經營缺少資金等理由,要求方某繼續拿錢出來。方某被感情沖昏了頭,不疑有他,先後給趙某匯款90多萬元。趙某拿了這筆錢沒有用於投資,而是自己享樂,甚至還給自己買了輛車。
  由於投資礦洞遲遲沒有產出,方某對趙某產生了懷疑。面對方某的質疑,趙某一方面假意出具借條安撫方某,另一方面謊稱其在縉雲縣新建鎮的螢石礦有股份,就算投資失敗,也可以用來抵債。
  但謊言終歸是謊言,總有被揭穿的時候。方某通過他人瞭解到趙某平時大手大腳,游手好閑,且根本沒有什麼資產,這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遂報警。
  經市民舉報,將趙某藏身之處報給公安,後趙某被縉雲縣五雲派出所民警抓獲歸案。
  縉雲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趙某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收到一審判決書後,趙某不滿,遞交了上訴狀。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經審理後裁定駁回上述,維持原判,被告人趙某最終認罪伏法。
  據悉,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15萬元。(完)  (原標題:浙江浦江男子詐騙港女百萬元 一朝敗露獲刑11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xp96xpukg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