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華盛頓3月25日電美國國內稅收署25日發佈通知,認定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為“財產”而非“貨幣”,並擬對虛擬貨幣交易徵稅。
  國內稅收署說,雖然在某些情形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可以像貨幣一樣流通,但其在任何司法管轄區都不享有法定貨幣地位,因此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國內稅收署將虛擬貨幣視為財產對待,財產交易相關的基本稅收原則也適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國內稅收署以問答形式對虛擬貨幣交易如何徵稅進行了詳細說明。例如,消費者以虛擬貨幣購買商品或服務,商家需將收入所得按照交易時的公允市場價值換算為美元報告給國內稅收署,並繳納收入所得稅。
  國內稅收署表示,一般虛擬貨幣支付達600美元以上的交易都需向國內稅收署報告。如果納稅人未及時和正確申報虛擬貨幣交易,違反相關稅法,可能會被處以罰金。  (原標題:美擬對虛擬貨幣交易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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